宣誓覆核案 游、梁代表指發言獲豁免法律追究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6/11/03 16:47

最後更新: 2016/11/03 16:47

分享:

分享:

(經濟日報記者車耀開攝)

立會宣誓司法覆核案下午續審,代表游蕙禎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陳詞指,基於三權分立及《基本法》第77條保障立法會議員在會上的發言不受法律追究,認為法庭無權干預本案。

戴於陳詞中解釋,宣誓並非成為立法會議員的先決條件,游蕙禎與梁頌恆兩人一旦當選,除非他們表明拒絕接受議席,否則應視為他們已接受議席,因此兩人即使尚未完成宣誓,但仍是立法會議員,故兩人的宣誓事宜全屬立法會事務,法庭無權干預。

代表梁頌恆的資深大律師潘熙則指,除非議員喪失履行職責的能力,例如死亡或患病,否則主席無權撤銷議員資格。潘又指根據《宣誓及聲明條例》第19條,監誓人即立法會主席應有權裁定有關宣誓是否有效,而法庭則只有在選舉呈請中才有權干預選舉事宜。